中小微企合作机会
金沙中国坚信公司与澳门的发展紧密相连,二十多年来持续投放资源于本澳社区,积极支持本地企业发展。
金沙中国于2015年推出金沙中国本地中小微企采购合作计划,旨在促成更多现有及新的本地供应商与金沙中国达成合作,进一步扶持小微企、澳门制造企业及澳门青创企业三大类别的本地企业。
作为公司供应商关系管理策略举措之一,金沙中国本地中小微企采购合作计划是本澳首个同类型的本地采购合作计划,在业界牵起领头作用,带动业界更积极关注和支持本地采购,为本澳中小微企创造更多发展机遇。
定义
中小企业指由自然人或法人商业企业主经营并符合下列全部要件的企业:
(一) 已为税务效力而于财政局进行登记;
(二) 工作人员不超过一百人;
(三) 上项所指工作人员须在澳门特别行政区执行有关工作。
如企业由法人商业企业主经营,则企业百分之五十以上的资本须由澳门居民拥有。
本澳三类扶持企业包括:
- 「小微企」指由澳门居民持有多数股权(股本占比超过50%)且雇员人数在15人或以下的任何澳门企业。
- 「澳门制造」指持有有效(或临时)工业准照、由澳门居民持有多数股权(股本占比超过50%)且拥有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经济及科技发展局签发的正式原产地证书的澳门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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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门青创企业」:
- 如属法人商业企业主经营:其公司股本必须有超过50%由澳门居民持有; 持有超过50%股本的股东在申请时年龄介乎 21 至 44 岁。
- 如属自然人商业企业主经营:申请时年龄介乎 21 至 44 岁的澳门居民。
金沙中国本地中小微企采购合作计划
金沙中国本地中小微企采购合作计划接受上述三类本地企业申请,并特别是尚未成为金沙中国注册供应商的企业,探索更多合作机遇。
有意参与者请填妥 本地采购合作计划报名表格,并回传至 SME_Info@sands.com.mo。如有任何查询,欢迎透过上述电邮地址与我们联系。